遗产继承引纠纷 法院调解促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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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 ||
虽说与世长辞之后“万事皆空”,但辞世之人留下的遗产仍延续着与亲属之间的缘分,实践中也因此产生许多纠纷。 “姜法官,太感谢您了!您可真是帮了我们家的大忙,我们几个都很满意这个调解协议,这面锦旗还请您收下!”当事人激动的说到。 近日,海阳法院姜玉杰审判团队成功化解了一起因遗产继承而引发的家庭纠纷,并收到了该案当事人送来的一面印锦旗。 事情源于2023年3月海阳市辛安镇某村的一次集体拆迁,涉及到于某位于海阳市辛安镇某村的一座自建房屋,此房乃于某与其亡妻张某所共筑。拆迁款由于某孙子接收,并称由于某提现保管。据悉,张某于2004年3月去世,并未留下遗嘱,也未对遗产进行分割。于某与张某共育有1男2女,其中长子于某1先于张某去世,与其妻王某生前育有1男2女;长女于某2、次女于某3诉至法院,要求分得该拆迁款中属于张某的遗产。 考虑到该案涉及家事纠纷与代位继承,且于某为1929年生人,年事已高,姜玉杰法官在庭前多次与原、被告多方联系、沟通,想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来化解纠纷,无奈6位当事人之间矛盾较大,调节无果,只能通过开庭的方式审理了该案件。 休庭后,姜玉杰仍坚持认为生硬的司法判决,容易损害亲情不说,受苦的只会是老人,此案应以化解矛盾、消弭宿怨为最终目的,这不仅可以顺利结案,还能维系亲属之间感情,让于某能够按照各方先前签订的抚养协议得到赡养。为此,姜玉杰选择主动上门调解,将双方当事人聚在一起,充分听取了各方想法。 “姜法官,你给评评理,俺妈去世这么多年,俺弟(哥)也走的早,弟媳妇(嫂子)一个人拉扯三个孩子不容易,俺姐妹俩对我爸可以说是尽心尽力,现在倒好,出力不讨好了!”于某2在与法官沟通时说道。 “你们的心情我能理解,但一家人打断骨头连着筋,再说你父亲现在这么大年纪了,也得为他考虑,真要闹僵了,以后再来往也会别扭。” 于某借机表示,希望能将其儿媳妇王某(儿子去世后,一直未再嫁,照顾家庭)也列为继承人。 姜玉杰结合各当事人的表述,认真梳理双方的矛盾,从情、理、法三方面劝说6位当事人,促使当事人之间芥蒂消除,现场撤诉,并当场提出相应调解协议,得到各当事人的一致同意。1月8日在姜玉杰及其团队的见证下,于某按照调解协议给各方分配了部分拆迁款。 “先前就是没能一起坐下来,心平气和、坦诚布公的沟通,现在问题解决了,我们一家人也都重归于好了。”调解现场,于某激动的握着姜玉杰的手说道。 “姜法官,您放心,我们几个肯定会按照抚养协议的约定,好好照顾老人,不枉费您为我们家的用心良苦。” 调解结束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至此,该继承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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