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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二期集中学习培训学习体会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19日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第二期集中学习培训学习体会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上午好。我叫高园,来自国际合作局,我代表第十组发言。第十组由来自驻院纪检监察组、国际合作局和新闻传媒总社的同志们组成。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简单交流一下我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活动的一些心得和体会,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本周的学习时间虽然短暂,但我感觉确实收获很大,真正达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的目的。周强院长的主题党课深刻阐述了人民法院的初心和使命以及新时代我们应该如何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问问自己:当初为何入院、入院何为?法院为什么叫做“人民”法院?法官为何被称为“人民”法官。为人民服务,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关切,保护人民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早已是人民司法的应有之义、当尽之责。王林清一案虽是个案,但暴露出的法院一些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违背党的群众路线和司法为民宗旨的问题,值得我们警醒。走得再远,都不要忘记来时的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时常回首初心,掸掸思想上的灰尘,与党的要求对标对表,看看自己是否做到了不忘初心、不忘使命。

  这次主题教育我们要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我们要坚定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长期以来,我们受的法学教育学的主要是西方的那套法律理念和制度,西方的“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在法院相当一部分人中有广泛影响。正如周强院长指出的,有的干警政治意识淡薄,把法院当成单纯的业务机关,只注重法官身份而淡忘党员身份。对这些错误思潮缺乏免疫力,存在模糊认识,不敢坚决抵制,甚至在重大问题上含糊其辞。我们一定要认识到,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法院工作人员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对诸如党大还是法大这类的伪命题,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认识,廓清思想迷雾,不要掉入此类政治陷阱。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

  关于如何做到坚定“四个自信”,我想结合我们国际合作局的工作,讲几个事例。国际合作局不是立案等窗口部门,也不是业务部门,不与当事人直接打交道,这些事例主要是我们在外事活动中、在与外宾接触方面的一些事例。一是以前西方国家一说要和我们谈人权、谈死刑问题,我们就心里有点发怵。总觉得这些问题很敏感,怕一不小心被对方抓住把柄。但现在我们不怕谈人权,我们每年都派法官参加人权谈判、人权对话,为什么?因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在各领域的人权状况大幅改善。别的不说,解决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就是最大的人权成绩。在这一过程中,司法也为人权保障发挥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我们也不惧怕谈死刑问题。在外事活动场合,我们会有礼有节地向对方宣讲我们的死刑政策。因为正如周强院长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所讲的,是否保留死刑是由一个国家的历史传统、现实国情、人民情感等诸多因素决定的。废除死刑的国家没有理由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我们,我们更没有必要觉得制度上低人一等。二是以前我们向外宾翻译政治部和审判委员会,总担心直接翻译对方不理解或造成误解,所以我们往往把政治部翻译为人力资源部,把审委会委员只说是法官。现在我们就按字面意思来直译,我们不怕外宾将法院与政治挂钩或质疑我们的审委会制度。我们发现这么做了外宾也都理解。三是不久前我陪同政治部马主任访问巴西、巴拿马,马主任在每一场公务活动中都首先要介绍我们的政治制度,介绍中国法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介绍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这一点令我印象非常深刻。四是现在我们带领外宾去地方法院参观,除了常规的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和信息中心外,很多法院也并不避讳向外宾展示党建室。就在前几天我们局刚刚接待了朝鲜最高法院代表团,因为代表团要去三巡参观,三巡所报的宣传材料请我们局领导把关,其中有一大段是关于党建的内容。于厚森主任说,这个完全可以讲,而且不仅对朝鲜、古巴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可以讲,对西方国家我们也要讲。我想,这些事例正是我们对党的领导、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法律制度、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体现。

  作为法院外事工作人员,我们在对外司法交流中,不仅要敢于斗争,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对我司法制度的不实指责,同时要增强自信,理直气壮宣讲我们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司法制度。我们不仅要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强音,我们还要讲好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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