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做一名“三转”新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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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05日 | ||
近期,省高法刊发三篇评论员文章,就“转理念、转模式、转作风”问题做了深刻阐述,我认真学习领会并结合自身针对文章中提出的问题深入剖析,对自己未来工作拟定了更高目标。 我是一名从江苏调回家乡近一个月的“新老人”。虽有七年法院工作经历,却初次入派出法庭工作。辖区审理河头店镇、马连庄镇和部分龙水街道办事处的案件。不一样的工作环境,一样的信仰理念,让我对如何做一名新时代人民法官有了更深体会。 如何转理念、转模式、转作风,对一名一线办案人员来说,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审判公正是办案精神所在。法官的言行举止是审判作风的直接对外体现,言谈规范、中立,着装严谨、庄重,拒绝以案谋私、权钱交易,切实办好每一个案件,开好每一个庭,调解好每一起纠纷,制作好每一份法律文书,是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力,也是胸前这枚法徽所蕴含的力量,更是所在这片土地上的百姓对我们的期望。老百姓不懂法,却能看懂我们是否公正公平,不懂程序,却知道快与慢,上心不上心。是以,作为一名法官助理,我认为自己应从以下几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一是要办案严把案件质量关。托马斯说,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这才是法律应有的内涵。而对于我们来说,以严肃谨慎的态度,以科学求实的精神认真对待案件,严办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做到程序公开,实体公正,确保公正司法,努力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法律的“一视同仁”。 二是要提高办案效率。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句话深刻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信仰与期待,为了不辜负群众对我们的期待,面对超负荷的案件量,只有正确处理好质量与效率的关系,把及时高效作为必要的司法准则,严格落实好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督办机制,有效控制办案周期,才能杜绝“迟来的正义”,努力做到高效司法。 三是要注重办案效果。管子说:律者,所以定纷止争也。百姓起诉,要求的即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难以调和的纠纷,特别是法庭受理的案件,多以民间借贷、婚姻关系解除等为主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说理与释法相结合的案子。评论员文章中也指出,案结事了重心在“事了”上,要求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最大限度使当事人理性参与诉讼,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权,最大限度追求客观真实,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及时有效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定分止争、服判息诉。我们只有不断改进办案的方式方法,多听听当事人所求,多到现场考证,统筹考量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结果公正与过程公开、自我认知与群众认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切实找准利益平衡的最佳点,力求办案效果最大化,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才是办案人应有的态度,也是利益最大化的体现,更是老百姓的诉求解决法。 四是要守住廉洁底线。习总书记说过,“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司法办案常遇到的问题就是有人打招呼,作为一名办案人员,只有始终坚持原则,始终慎用审判权、执行权,严格执行审判纪律和廉政纪律,不搞一团和气、唯唯诺诺,不做“老好人”,不当“甩手掌柜”,敢于斗争、敢于碰硬,养成讲真话、干实事的良好风气,干工作、办案子要敢于直面问题、较真碰硬,真正做到敢想、敢做、敢为,努力做本职岗位的行家里手和专家权威,才能真正实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国家司法环境在不断进步,法治国家不断完善,需要每一名法律人的努力。国家将这一神圣职权赋予我们每一名法官,就是让我们切实运用好手中这把利剑,以“一日无为、三日不安”的紧迫意识,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决胜精神,以“撸起袖子、扑下身子”的实干态度,为守护脚下这篇土地奋勇前行! (来源:莱西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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