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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13日

90、2009年1月18日被海阳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08建设海阳红旗单位”。

90、2009年1月23日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

91、2009年2月被烟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表彰为“平安烟台建设先进基层单位”。

92、2009年2月被烟台中院表彰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安全保卫及排查化解重信重访案件工作先进集体”。

93、2009年2月被海阳市政法委评为“平安海阳建设先进单位”。

94、2009年2月被烟台市综治委表彰为“平安烟台建设先进基层单位”。

95、2009年10月10日被山东法制报社授予“2009年度司法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96、2009年12月27日被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鲁委【2009】444号。

97、2009年12月9日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鲁文明委【200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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